《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olescence and Youth》:Making sense of digital media in family interactions: a qualitative study from a symbolic interactionist and family systems appro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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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设备在家庭互动中既可充当桥梁,也可构成阻碍。基于家庭系统视角(family systems perspective),本质性研究通过对17个拥有前青春期子女(9–13岁)家庭开展质性媒体日记与非结构式访谈,探讨数字媒体在家庭互动中的作用。研究采用反思性
数字媒体设备在家庭互动中既可充当桥梁,也可构成阻碍。基于家庭系统视角(family systems perspective),本质性研究通过对17个拥有前青春期子女(9–13岁)家庭开展质性媒体日记与非结构式访谈,探讨数字媒体在家庭互动中的作用。研究采用反思性主题分析(reflexive thematic analysis)与符号互动论取向(symbolic interactionist approach),研究结果揭示了数字设备如何以细致的、关系特异性与情境特异性的方式获得象征价值,并参与、缠结于家庭互动之中。围绕不同类型的数字相关互动——即以互动为导向的数字媒体使用(interaction-oriented digital media use)与共在场数字媒体使用(co-present digital media use)——研究归纳出三类非穷尽性的象征类别:基于仪式/日常惯例的实践、自发时刻以及实用性应用。这些类别沿着一个从深度联结到中性、再到干扰性的连续统而变化。研究表明,各类数字工具被编织进家庭互动之中,并为理解数字媒体如何在不同家庭(子)系统的关系动力中塑造互动、同时又被关系动力所塑造,提供了细致洞见。
该文发表于《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olescence and Youth》,聚焦数字媒体如何嵌入前青春期家庭的日常互动,并试图突破既有研究中“数字媒体有益/有害”的二元对立。研究背景在于,过去数十年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智能电视等数字设备深度进入家庭生活,显著重塑了家庭成员的联结、沟通、协调与共处方式。现有研究虽然丰富,但总体上较为碎片化,且多以定量、个体主义模型为主,往往将媒体使用理解为个人行为,较少充分解释媒体实践在共享家庭空间中的关系性后果,也难以把握家庭成员如何在具体情境中赋予数字设备不同意义。尤其是在前青春期阶段,儿童正经历心理社会变化,并开始获得第一部智能手机或社交媒体账户,数字媒体尚未完全“驯化”(domesticated,指技术尚未稳定融入日常生活),家庭内部关于设备使用边界、注意力分配和互动规则的协商更为活跃,因此有必要从家庭系统理论(family systems theory,强调家庭成员相互依存)和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强调意义在互动中生成)双重框架出发,考察数字媒体在家庭互动中的复杂角色。
研究人员围绕“父母与前青春期子女如何从家庭系统视角感知和体验数字媒体在日常家庭互动中的作用”这一核心问题展开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媒体并不天然具有积极或消极效应,其意义并非内嵌于设备本身,而是在具体关系与具体情境中,经由家庭成员持续的象征性协商而形成。数字媒体既可能强化情感联结,也可能引发疏离和干扰;关键不在于是否使用设备,而在于设备使用是否契合当下互动的关系期待与情境规范。研究进一步提出,家庭中的数字实践可概括为三类象征类别:仪式/惯例型实践、自发性时刻和实用性用途,并且这些实践在“联结—中性—干扰”的连续统上流动变化。该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将数字媒体视为嵌入家庭系统内部、参与关系建构的“象征性灵活人工物”,推动研究视角从技术暴露转向关系性意义建构,也为家庭教育与实践干预提供了更贴近现实的分析框架。
在方法上,研究采用质性研究设计,将媒体日记与访谈结合。样本来自比利时17个家庭,纳入标准为至少存在一个9–13岁亲子二元组。研究对象包括11位母亲、10位父亲、13名女儿和10名儿子。参与者连续7天填写开放式质性媒体日记,记录每日与家庭相关的媒体互动;随后于下一周接受非结构式访谈,访谈问题依据各自日记内容形成。研究使用Nvivo14进行资料整理,并采用反思性主题分析(reflexive thematic analysis),同时结合家庭层面分析与跨案例分析,对同一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女在数字媒体意义赋予上的重合与差异进行比较。研究获得KU Leuven社会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准号为G-2023-6884-R3。
研究结果部分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Rituals
在“仪式”这一主题下,研究人员发现,重复出现的数字实践并非单纯的反复行为,而是嵌入家庭日常节律之中的象征性活动。通过对媒体日记与访谈的分析可见,家庭微信群或WhatsApp更新、子女到校后发送报平安信息、父母之间的日常联络等数字沟通,常被赋予“关心”“安全”“在场”和“家庭凝聚”的意义。尤其从父母视角看,这类信息交换不仅具有协调功能,还带来情感安慰。与此同时,共同观看电视、每周电影夜、固定收看同一节目等联合数字媒体使用(joint digital media use)也被家庭成员解释为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家庭时刻”。当父母与子女对这些活动的意义理解一致时,这类实践会被明确界定为“高质量时间”(quality time),并通过身体接近、拥抱、闲谈等强化亲密感。然而,研究也指出,仪式化并不必然等同于高度联结。有些家庭成员因习以为常而对这类活动产生情感中性体验。此外,在共在场数字媒体使用中,如果平行使用设备已纳入常规家庭节奏,便可能从潜在干扰转化为可接受的“共同但分离”(together apart)状态;但当设备使用侵入用餐、交谈等被共同认定为应专注彼此的时刻时,则会被视为破坏性行为。这一结论主要来自对父母与子女双方叙述的比较:无论代际,均会对在用餐或对话时分心看手机表达不满,并出现相互提醒或纠正行为,说明家庭成员正在积极维护自己对该情境的意义定义。
二、Spontaneous moments
在“自发时刻”主题中,研究人员发现,与通过重复而稳定意义的仪式性互动不同,自发性的数字互动更依赖当下情境、时间点与关系氛围。研究通过分析家庭成员关于即时分享照片、短视频、表情包、临时信息、共同快速搜索资料、一起听音乐或玩游戏的叙述,指出这类数字行为常常象征“正在想着你”“希望把你纳入我的经验之中”,从而维持一种持续性的关系在场感(ongoing relational presence)。在身体分离时,自发性数字沟通常被父母和子女共同评价为积极和温暖;而在身体共处时,父母参与子女感兴趣的数字活动,如共同游戏,则可能成为跨代际理解和认可子女兴趣的重要途径。相反,若家庭成员在本应共同投入的时刻突然拿起设备,尤其是在没有解释、缺乏预期的情况下,这种自发性的共在场使用则往往被解读为疏离、失礼或注意力撤离。相关结论来自若干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对同一事件的共同反思:例如在晚餐或交谈中突然查看手机,会被孩子和父母都认定为“不合适”,表明行为是否被接受,高度依赖其是否符合情境性期待。
三、Practical use
在“实用性用途”主题中,研究人员指出,许多家庭主要将数字媒体视为日常组织与运作的工具。通过对日记和访谈资料的归纳,研究发现父母尤其频繁使用数字沟通处理接送安排、购物提醒、日程协调和家庭事务分工。这类互动通常被描述为缺乏明显情绪色彩,也不一定被直接感知为“有意义”,但它们对于维持家庭作为运作单元(operational unit)的稳定功能至关重要。换言之,即便被参与者界定为“只是实用”,这些交换仍通过规律性与互惠性,间接支撑了基本的联结感。在共在场数字媒体使用中,父母因工作邮件、临时协调事务而使用手机或电脑的情况较为常见。子女对此反应不一:部分子女因理解任务重要性而容忍,部分则感到被忽视。研究进一步指出,当这种实用性使用能够被解释、协商,且持续时间较短时,家庭成员更容易将其视为合理、可接受的行为。与此相似,儿童的设备使用若与学习、学校任务或语言学习应用程序(如Duolingo)有关,通常比娱乐性使用更易获得家庭认可。由此可见,“实用性”构成了一个典型的意义协商场域:同一行为可能同时被理解为工作责任、父母职责和家庭时间的侵入,其最终评价取决于家庭内部的解释框架与协商方式。
四、Preadolescence as a dynamic and transformative period on the family level
研究人员在媒体日记与访谈中注意到,前青春期是家庭层面高度动态且具有转折性的时期。儿童获得第一部手机、开始独立通勤、逐渐形成新的媒体使用方式,都促使家庭原有的互动惯例、边界意识和注意力规则发生调整。研究资料显示,不少家庭都明确提到“最近才开始发短信”“刚拿到手机还在适应”等经历,说明数字设备在这一阶段尚未完全融入稳定实践之中,而是持续处于协商和重构过程。这一发现与技术驯化理论(domestication theory)相呼应,并进一步说明,在前青春期,数字媒体的象征意义尤其具有流动性。
五、Synthesizing digital media's symbolic meaning in family systems: a cross-cutting analysis
在跨主题整合分析中,研究人员提出两个核心维度,即“关系框架化”(relational framing)与“情境嵌入性”(situational embeddedness)。前者指数字设备的意义具有家庭子系统特异性,不同关系单元——如父母子系统、亲子子系统、手足子系统——对同一行为会形成不同规范与期待;同时,家庭成员会主动将数字媒体使用框定为促进共同性、支持并行共处,或象征排斥和不可得。后者则指设备使用是否与某一时刻被家庭赋予的集体象征重量相一致。也就是说,使数字媒体行为从中性转为干扰的,并非行为本身,而是它与该情境下共享意义之间的失配。二者相互作用,形成研究所谓的“情境化象征协商”(situated symbolic negotiation),即家庭成员在具体关系与具体时刻中,持续建构、争议并重构数字实践意义的过程。研究因此主张,应当从“技术有固定效果”的理解,转向“技术作为象征性灵活人工物”的理解。
在讨论部分,论文强调,该研究以符号互动论和家庭系统理论为基础,说明数字媒体在家庭中既可能成为联结桥梁,也可能成为关系障碍。对以互动为导向的数字媒体使用而言,数字沟通和联合媒体活动往往促进情感确认、照料表达与归属感维持,尤其传统媒体如电视仍在家庭共处中具有重要情感效力,能够构成代际桥梁。对共在场数字媒体使用而言,其影响并非一致消极,而是取决于是否违反当下对注意力与在场的期待;当使用可预期、时间短暂或附有解释时,往往可被容忍,甚至成为舒适共处的一部分。研究同时指出,前青春期子女的自主性增长和新设备引入,使数字边界和家庭惯例持续处于再协商中,数字媒体既是变化的催化剂,也是家庭关系变迁的镜像。
研究结论部分可译为:总体而言,结合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本研究表明,作为家庭互动组成部分的数字设备,会通过反复使用、日常惯例、讨论以及情感联想而获得象征价值。通过持续协商,家庭在各自具体情境中界定数字在场、注意力与联结的含义。基于对数字媒体使用这种动态性质的认识——即其既塑造日常家庭互动,又被日常家庭互动所塑造——本研究证明,若脱离家庭赋予其的情境性与关系性意义,便无法理解数字媒体在家庭中的作用。
综合而言,该研究最大的学术贡献在于:其一,将数字媒体纳入家庭系统内部动态过程加以理解,而非视为外在变量;其二,强调家庭成员主观解释、代际差异与子系统差异对于理解数字媒体作用至关重要;其三,指出数字媒体实践沿“联结—中性—干扰”连续统变化,为今后研究和家庭实践提供了更具解释力的关系性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