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计划的理念能否推广到欧盟以外的小型农场?从基于自身利益的环境意识角度探讨采用碳农业实践的条件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Can the idea of eco-schemes be spread to small farms outside the EU? Examining the conditions for adopting carbon farming practices in the light of self-interested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字体: 时间:2026年07月19日 来源: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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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生态计划是欧盟2023–2027年共同农业政策中的新自愿性组成部分,旨在支持对环境有益的农业实践。其中,碳农业计划因其简洁性而尤为突出,有望被非欧盟国家的小规模农场采用。本研究运用混合选择模型,探讨塞尔维亚谷物种植户对基于欧盟生态计划框架设计的假设性农业环境政策合同的偏好。

  摘要:生态计划是欧盟2023–2027年共同农业政策中的新自愿性组成部分,旨在支持对环境有益的农业实践。其中,碳农业计划因其简洁性而尤为突出,有望被非欧盟国家的小规模农场采用。本研究运用混合选择模型,探讨塞尔维亚谷物种植户对基于欧盟生态计划框架设计的假设性农业环境政策合同的偏好。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哪些政策要素最受重视,以及自我利益驱动的环境意识如何影响农民的评估。研究结果表明,尽管标准轮作是个例外,但农民普遍对大多数拟议的农业环境措施持犹豫态度。他们对补贴和行政支持反应积极,却对较长的合同期限持负面看法。有趣的是,较高的自我利益驱动型环境意识与对碳农业措施的更大怀疑以及更强烈的公共支持需求相关。这表明,在所研究的中小农户中,环境利己主义可能并非推动其采用碳农业措施的有效动力。研究结果强调了需要设计出兼顾简洁性、支持机制以及农民社会经济状况的定制化政策,以促进可持续的农业转型。

引言:“碳农业”计划是欧盟新共同农业政策中最突出的生态计划之一。它代表了一种综合性的农业实践方法,旨在最大化从大气中吸收二氧化碳并将其储存在植物生物量及有机土壤物质中(Tariq等人,2023)。该计划涵盖了一系列将大气中的碳封存于土壤、根系、木材和叶片中的技术(Avasiloaiei等人,2023)。这些措施包括轮作、覆盖作物种植、间作、多年生作物种植、利用粮食作物残余物作为肥料、覆盖物使用、堆肥、适度放牧、少耕或免耕制度、生物炭施用、农林业、湿地恢复、重新造林以及植树造林等。许多学者强调了碳农业的直接和间接益处,包括提升食品与营养安全、净化与更新水资源、恢复生物多样性以及改善土壤健康(Evans等人,2015;Dumbrell等人,2016;Baumber等人,2019)。碳农业被视为建立能够增强气候适应能力的生态标准的关键(Chenu等人,2019;Bradford等人,2019;Paustian等人,2019;Mattila等人,2022)。同时,近期以政策为导向的研究也指出,碳农业生态计划在改革后的共同农业政策中起着核心作用,但其预期效果和实施方式存在显著差异。欧盟委员会对各国共同农业政策战略计划的比较分析表明,与碳农业相关的干预措施是成员国中最广泛采用的生态计划之一,这体现了人们认为其在大规模实现气候减缓目标方面的潜力;不过报告也指出,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的设计选择、农场结构以及实际实施的强度和范围(欧盟委员会等人,2023)。与欧盟层面的观点相呼应,欧洲环境政策研究所对波兰共同农业政策战略计划的环境与气候评估也将碳农业视为波兰生态计划体系的基石,尤其适合该国分散的农业结构(IEEP,2023)。总体而言,这些评估将碳农业视为一套不仅包含农业技术,更是一种政策工具,其成效取决于其在保持较低经济和行政参与门槛的同时,能否吸引各类农场参与。因此,在以小规模农业为主的地区(Czy?ewski & Kryszak,2023),碳农业可作为一种保持土地使用的策略,因为它有助于提升那些特别脆弱农业地区的抵御能力(Fayet等人,2023)。通过提高长期生产力并减轻干旱和洪水等极端天气事件的影响,碳农业有助于防止土壤侵蚀,同时保护文化遗产和土地管理理念(Fayet等人,2023)。鉴于碳农业实施的重要性,这一生态计划在许多欧盟成员国的新共同农业政策设计中占据核心地位。然而,农业环境措施的采纳——无论是非正式采用(参见Thompson等人,2024)还是通过合同形式(参见Schulze等人,2024)——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Bartkowski & Bartke,2018)。这些因素包括经济激励措施(Aslam等人,2017;Gramig & Widmar,2018;Tyllianakis等人,2023)、农民对风险的认知(Arbuckle & Roesch-McNally,2015),以及农场或农民的特定特征(Paulus等人,2022)。此外,农业环境合同的设计也会显著影响措施的采纳程度(Villanueva等人,2015;Lapierre等人,2023;Schulz等人,2014;Thiermann等人,2023;Latacz-Lohmann & Breustedt,2019)。现有研究表明,较高的风险感知会阻碍农民采用某些农业环境措施,比如使用覆盖作物(Arbuckle & Roesch-McNally,2015)。相关研究中农民表达的主要担忧包括收获到冬季来临时间较短、春季播种延迟、干旱年份因覆盖作物争夺水分而导致产量下降,以及作物保险的复杂性等问题。当农业经营能获得切实好处,如土壤肥力提升或侵蚀减少时,农民更有可能采用与碳相关的农业环境措施(Buck & Palumbo-Compton,2022;Dumbrell等人,2016)。如果认为间作能提高主要作物的产量,农民也可能选择采用间作技术(Ortega等人,2016)。一旦出现此类额外收益,即使没有持续的财政支持,农民也往往会继续坚持这些农业环境措施(Canales等人,2024)。尽管如此,大多数研究仍认为,要推动碳农业的采纳,通常需要强有力的经济激励措施(Aslam等人,2017;Gramig & Widmar,2018;Tyllianakis等人,2023;Zandersen等人,2016),尤其是在此前已有相应财政支持机制的情况下(Tyllianakis等人,2023)。现有研究指出,环境利己主义——即出于自身利益而采取环保行为的动机——可能会显著影响可持续农业措施的采纳。但目前学术界尚未就利己主义价值观(也称为“自我利益导向价值观”或“自我利益驱动因素”)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此类行为达成共识。一些最新研究发现了利己主义价值观与环保行为之间的正相关关系(De Dominicis等人,2017;Lou等人,2024;Squalli,2025)。相反,在价值-信念-规范理论(Stern等人,1999)、社会价值取向理论(Van Lange等人,1998)以及环境价值理论(Steg & De Groot,2012)等若干理论框架中,利己主义价值观却被视为与环境关怀相悖的。在农业研究中,尚未探讨环境利己主义与环境利他主义作为可持续行为对立动机的关系。虽然Dessart等人(2019)提出了一个涵盖影响农业环境计划实施的各种行为决定因素的综合性框架,其中包括碳农业,但他们的研究并未明确涉及环境利己主义这一概念。此外,现有研究在探讨行为因素对农业环境措施采纳的影响时也存在若干局限。首先,这类影响通常是通过标准的非实验性调查来研究的,即询问农民是否愿意参与某个特定项目。分析时一般采用相关性或逻辑回归等基本统计方法,依据的是反映受访者是否愿意参与的二元变量(Giovanopoulou等人,2011;Ma等人,2012;Josefsson等人,2017;Cullen等人,2020)。然而,这类方法无法对不同政策要素之间的权衡进行明确评估。其次,态度、倾向和认知因素往往只是被浅层或零散地考察(Schaub等人,2023;Mariel & Arata,2022),这限制了不同研究结果之间的可比性。第三,在欧洲范围内,研究主要集中在德国、意大利和法国等高度发达的欧盟国家,而中东欧和巴尔干地区的研究则极为匮乏(Schaub等人,2023)。在塞尔维亚等非欧盟国家,尽管存在干旱等普遍的环境问题,但正式的农业环境计划仍未实施,这一研究缺口尤为明显(Despotovi?等人,2020;?arkovi?等人,2016)。第四,实验性研究很少以占中东欧地区绝大多数农场的中小规模农业经营为研究对象(Czy?ewski & Kryszak,2023)。Paulus等人(2022)的研究进一步凸显了这一问题,他们发现规模较大的农场更有可能实施农业环境计划,这表明亟需更好地了解小规模农业领域的独特情况。为克服上述局限,我们开展了离散选择实验,以探究塞尔维亚小型谷物生产者在面对一种仿照欧盟碳农业生态计划设计的、旨在提升碳封存的假设性农业环境计划时的偏好。我们试图确定此类计划是否能在塞尔维亚这样的候选国家成功实施。此外,我们还进一步发展了“自我利益驱动型环境意识”这一隐含概念,并采用混合建模方法将其直接纳入选择模型中。这一概念源自管理环境意识的相关研究,尤其借鉴了Gadenne等人(2009)的观点,他们强调了所有者/管理者在采用环保措施时的态度、知识以及对成本降低效益的认知作用,同时还参考了环境成本效益意识这一概念,它反映了农民对于采用可持续农业实践或生态创新可能带来的经济和农场层面收益的认知、了解和信念(参见Peng和Liu,2016;Lombardi等人,2025)。基于这些研究,我们将自我利益驱动型环境意识定义为农民认为环境实践不仅有利于环境,也有利于自身农场发展的程度。我们的主要目标是确定农民在设计此类政策计划时最看重的要素,以及自我利益驱动型环境意识如何影响他们的评估。据我们所知(参见Schulze等人,2024),这项研究是首批运用混合选择模型来探索农民对可持续农业实践偏好的研究之一。本文的其余部分结构如下:第二部分阐述实证研究方法,包括实验设计和混合选择建模框架;第三部分呈现样本统计数据与研究结果,并讨论其意义;第四部分对结果进行详细分析;第五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制定建议。

选择实验方面,McFadden(1974)以及Louviere和Woodworth(1983)是致力于开发适用于离散选择实验数据分析的经济计量方法的先驱。根据随机效用理论框架,个体的效用可由以下公式表示(Louviere等人,2000;McFadden,1986):基于McFadden的随机效用理论,该效用值代表了农民i在选择某一替代方案时所获得的总效用,它由两个部分构成:确定性部分以及……

结果与讨论部分,表3展示了混合选择模型的全部结果。我们首先分析了样本的描述性统计数据,接着解读了用于衡量观测指标与潜在隐含变量之间关系的测量部分,随后考察了将潜在隐含变量与个体特征相联系的结构模型,最后分析了模型中的核心部分——离散选择部分。

讨论部分指出,成功实施政策的一个关键在于让农民相信,某些做法不仅能带来环境效益,还能提升他们的经济表现。当农民认为这些做法具有经济优势时,即便没有外部支持,他们也更有可能采纳这些做法(Buck & Palumbo-Compton,2022)。在我们的研究中,标准轮作无需额外激励即可实施;但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需要不同的激励措施。

结论与建议部分指出,本研究的主要目标是确定塞尔维亚农民在设计一项旨在实施碳农业措施的假设性合同时,最看重的要素,这一设计理念源自欧盟新的“碳农业”生态计划。我们还试图探究行为因素——尤其是自我利益驱动型环境意识——是否会影响农民对这类合同的评价。为解答这些研究问题,我们采用了混合选择模型。作者贡献说明:巴兹利·奇热夫斯基:写作——审稿与编辑、写作——初稿撰写、可视化、监督、资源提供、项目管理、调查研究、资金筹集、概念设计。埃克松·巴伊拉米:写作——审稿与编辑、写作——初稿撰写、方法论、概念设计。卢卡什·克里沙克:写作——审稿与编辑、写作——初稿撰写、可视化、验证、方法论、调查研究、形式分析、数据整理、概念设计。亚历山德拉·托索维奇-斯特凡诺维奇:未引用参考文献包括农业重组与现代化机构,2023年;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ECORYS、Agrosynergy以及METIS等机构,2023年;欧统局,2024年;费耶特和维尔伯格,2023年;李等人,2024年;农业、林业和水资源管理部,2026年;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官方公报,2022年;塞尔维亚共和国统计局,2023年;塞尔维亚共和国统计局,2018年。利益冲突声明:□ 作者声明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文研究结果的已知财务利益或个人关系。卢卡什·克里沙克|巴兹利·奇热夫斯基|埃克松·巴伊拉米|亚历山德拉·托索维奇-斯特凡诺维奇,波兰波兹南市独立大道10号,波兹南经济商业大学,邮编61-875波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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