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Urban Mobility》:Rationalisation and/or relativity - The paradox of perceived fairness in mobility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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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系统在构建工作、服务和社会参与的机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不同社会群体对出行正义的体验存在差异。然而,对出行正义的感知并不总是与物质劣势的分布相对应。在此背景下,系统正当化理论认为人们有动机将现有的社会安排视为公平和合法的。该理论最强烈的观点根植于认知失
出行系统在构建工作、服务和社会参与的机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不同社会群体对出行正义的体验存在差异。然而,对出行正义的感知并不总是与物质劣势的分布相对应。在此背景下,系统正当化理论认为人们有动机将现有的社会安排视为公平和合法的。该理论最强烈的观点根植于认知失调理论,指出那些受现状最不利影响的群体可能特别有动机去捍卫和正当化现状。相比之下,相对剥夺理论强调了通过与更优越的个人/群体进行比较而产生不满情绪的情境。本研究采用混合方法,旨在理解优势群体与劣势群体在出行系统不公感知上的差异,以及导致劣势群体减少失调(或不减少)并正当化一个不公系统的动机。定量研究结果显示了一个明显的悖论:优势群体对交通基础设施公平性的评价更为负面,而理论上面临更大结构性障碍的劣势群体却表达了更为正面的评价。定性访谈解释了这一悖论,展示了参与者如何将财务和基础设施约束正常化,同时也展示了当劣势变得明显时,这种正常化是如何崩溃的。分析表明,出行正义的感知不仅由物质不平等所塑造,还受到心理和比较过程的影响。这对政策制定和社会具有重要启示,因为解决不平等的努力可能不仅面临特权群体的抵制,也面临劣势群体的抵制,否则可能面临将一个劣势群体接受并复制系统性不公的社会正常化的风险。
出行正义研究多关注劣势群体的需求与系统改善,通常采用客观指标如可达性差距,默认了理论上的“正义”或“非正义”标准。然而,研究人员与公众对正义的概念化存在差异,劣势群体有时即使面临客观障碍也会给出正面评价,这指出了出行正义研究的一个盲点:公平感知不仅是物质劣势的镜像,还受到心理、文化和比较过程的中介。因此,为了探究感知公平的悖论,研究人员开展了这项研究。研究人员采用系统正当化理论(SJT,认为人们有动机将现有社会安排视为公平合法的理论)和相对剥夺理论(RD,认为劣势个体或群体在与更优越者比较时感知更大不公的理论)作为框架,分析了优势与劣势群体在出行系统不公感知上的差异。结论表明,出行正义的感知不仅由物质条件决定,还通过认知、行为和比较过程被主动建构;劣势群体的正面评价往往源于适应机制而非系统真正公平,而在向上比较时正当化机制会崩溃。这为理解出行不公为何持续存在提供了深刻见解,对政策制定有重要启示。该论文发表在《Journal of Urban Mobility》。
研究人员采用序列混合方法设计,定量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数据,问卷包含社会经济特征、出行需求及分配正义感知模块,样本队列来源为德国慕尼黑Berg am Laim区的10,000户家庭及面对面调查的劣势群体,获得有效样本734份,其中392份具有劣势特征。定性研究采用半结构化微故事访谈法,基于德国全国Mobilit?t in Deutschland(MiD)调查的人群分类,选取16名参与者(覆盖低收入、老年人、移民背景及单亲父母)。数据分析使用描述性统计、Wilcoxon检验等及MaxQDA软件进行主题分析,最后整合定量广度与定性深度。
研究结果
系统正当化:劣势群体 vs. 优势群体
通过定量数据分析,研究人员发现一个悖论,除行动受限群体外,其他劣势群体对出行系统各要素的感知比优势群体更公正。优势群体对汽车基础设施分配、公共交通价格及可达性等表现出更强的不公感知,而行动受限者则在街道空间分配、交通信号灯时间分配等多个维度感知到最强烈的不公。
劣势群体如何正当化出行不公
通过定性访谈分析,研究人员揭示了劣势群体合理化出行不公的机制。改变信念与态度:期望值的重新校准。参与者将出行限制正常化,将结构性障碍重新解读为可容忍的或个人选择;改变行为:对结构性限制的实际适应。通过改变路线、提前出发等行为调适来证明个人控制力;增加认知:合理化、比较与转移。引入自我归因、将责任归咎于其他用户,以及向下社会比较(与处境更差者比较)来维持系统合法性。
相对剥夺:劣势群体何时停止正当化出行不公
研究表明,当参与者进行向上比较时,正当化机制会崩溃。通过与享受更好出行条件、更慷慨福利或更完善基础设施的个人/群体比较,系统性的不公变得可见,从而打破了对现有约束的正常化认知。
总结讨论部分
讨论部分重申,除行动受限群体外,劣势群体对系统的评价更为正面,这是因为他们通过正常化约束、向下比较和合理化机制维持了系统的正当性。然而,当进行向上比较时,这些正当化叙事会崩溃,出行不公不再被个人化或正常化,而是被识别为结构性问题。
翻译研究结论部分
本研究旨在解决出行正义研究中关于为何劣势群体比优势群体对出行系统评价更正面或温和的悖论。基于SJT和RD理论以及混合方法案例研究,结果表明出行正义的感知并非物质条件的直接反映,而是通过认知、行为和比较过程主动产生的,使个体能够适应并有时捍卫不平等的出行安排。定量结果揭示了一个反直觉的模式,而定性分析表明这种正面评价是通过正当化机制维持的。同时,系统正当化是有限的,当参与者进行向上比较时,不公将被识别。主观的公平感知可能掩盖而非揭示结构性不平等。因此,仅依赖表达出的满意度可能会将适应或顺从误判为正义的指标。规划者不应将缺乏明确的抗议视为系统运作良好的证据,而应创造空间进行比较反思,以揭示潜在的不公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