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字化与企业创新:理论与证据

《Economic Analysis and Policy》:Government digitalization and corporate innovation: Theory and evidence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来源:Economic Analysis and Policy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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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创新,但其效益在不同企业间分布不均,取决于企业既有的研发能力。我们发现,只有具备前期研发经验的企业才能在突破性创新和渐进式创新两方面取得进展,而缺乏此类基础的企业则只能局限于渐进式创新的边际改善。此外,已建立研发能力的企业能产生更大的知识溢出效应,

  

摘要 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创新,但其效益在不同企业间分布不均,取决于企业既有的研发能力。我们发现,只有具备前期研发经验的企业才能在突破性创新和渐进式创新两方面取得进展,而缺乏此类基础的企业则只能局限于渐进式创新的边际改善。此外,已建立研发能力的企业能产生更大的知识溢出效应,表现为其专利及其子公司和合资企业专利的引用次数显著增加。我们识别出推动这一过程的两项潜在机制:一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从而提升研发效率;二是通过降低资本成本来缓解财务约束。从长期来看,政府数字化举措所驱动的创新有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市场份额。本文通过强调既有研发能力的调节作用,阐明了企业对数字治理的异质性反应,并为政府数字化转型如何塑造企业创新的机制提供了新的见解。

引言 创新被普遍视为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然而,创新过程并非自发产生,而是受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复杂因素塑造,例如一国的制度框架、市场结构和金融生态系统(Aghion et al., 2005; Brown et al., 2012; Hsu et al., 2014; Lin et al., 2021; Ding et al., 2022; Heller, 2024)。在此背景下,市场失灵常常阻碍创新活动,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强有力的理由(Arrow, 1962; Jacobsson and Bergek, 2011; Raven and Walrave, 2020)。

政府干预的主要经济理由在于两个相互关联的市场失灵:制度性交易成本和金融摩擦。高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合规监管、行政负担和合同执行等方面的成本——增加了创新成本,从而抑制私人投资(Rodríguez-Pose and Zhang, 2020; Zeng and Yu, 2024)。与此同时,金融摩擦——包括信息不对称和抵押品不足——阻碍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Chen et al., 2023)。本文探讨了这两个方面如何影响企业创新。

关于政府干预与企业创新关系的文献主要考察了若干关键政策工具。第一,直接补贴通过为非稀释性融资提供资金来应对资本市场失灵。通过研发拨款和配套资金,补贴缓解了技术开发和人力资本获取相关的财务约束。对于面临信贷配额的早期企业和高风险项目,补贴具有双重作用:克服初始资金缺口,并向私人投资者提供质量认证,从而催化额外融资(Liu and Xia, 2025; Tao et al., 2025)。补贴还可作为企业价值的可信市场信号,从而提高受益企业达成技术合作的可能性(Bianchi et al., 2019)。第二,税收激励通过改善研发投入的税后回报来增强创新能力。研发税收抵免和对知识密集型企业适用的优惠税率等工具降低了创新的实际成本(Cappelen et al., 2012)。其普适性和自动执行特性使它们在支持异质性企业群体(尤其是流动性受限的中小企业)创新方面尤为有效(Castellacci and Lie, 2015)。第三,政府采购通过创造对先进解决方案的可靠需求来刺激创新。作为引领用户,政府不仅提供初始市场,还验证技术路线,降低采用不确定性。这种需求驱动的干预在开发周期较长的战略部门尤为重要,因为它降低了大量私人研发承诺相关的风险(Bleda and Chicot, 2020)。第四,知识产权制度纠正知识产品固有的市场失灵。通过建立可执行的排他性权利,知识产权保护允许企业占有创新租金,解决正外部性问题。在制度欠发达的环境中,健全的知识产权体系还作为协调机制,促进知识市场和技术交易(Zheng et al., 2021; Yang and Cai, 2025)。总之,前三种政策工具主要针对根植于资本市场不完美的金融摩擦,而知识产权保护则针对源于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真空的制度性摩擦。

尽管传统政策工具在刺激创新方面已显示出成效,但依赖政府选择和评估项目的做法引入了严重的资源错配风险。来自挪威的实证证据表明,定向补贴未能使受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取得优于其他制造业部门的绩效(Klette and M?en, 1999)。类似地,政府支持的创业风险投资与投资组合公司较低的创新质量相关联(Brander et al., 2008)。其他担忧也浮现出来,研究显示存在挤出效应,即公共创新补贴可能取代而非补充私人研发投入(David et al., 2000; Acemoglu et al., 2018)。

这些局限性在数字经济中尤为突出,因为传统评估机制难以评估多样化和新兴创新参与者的价值。此外,选择性干预工具在降低企业间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的能力有限。冗长的审批程序和普遍存在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继续阻碍研发效率。因此,开发更具适应性和针对性的创新支持机制已成为应对数字创新生态系统不断演变需求的当务之急。

"数字政府"的概念标志着政府干预创新的传统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代表了治理本身的创新(Cao et al., 2025; Tang et al., 2025)。在中国传统公共服务模式中,企业和公民都面临沉重的行政负担。单一程序——如办理营业执照——往往需要走访多个部门并反复提交类似文件。部门间缺乏信息共享导致了冗长、复杂且不透明的流程。为克服传统公共服务传递中持续存在的制度和程序障碍,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站式政务服务"改革。这一综合举措涉及对行政流程的系统性重组、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以及改善机构间协调(Ding et al., 2024)。该改革直接针对长期以来公众抱怨的繁琐程序、官僚延误和低效的多次往返问题。更广泛地说,它推进了中国简政放权的努力,同时加速国家的数字化转型。

中国浙江省于2016年12月率先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改革,允许企业和居民在一处解决所有政务服务需求。随后,吉林省和辽宁省等其他省份也采纳了这一改革,采取类似措施以深化其影响。一站式政务服务改革是公共行政的一项重大创新,旨在实现治理现代化。通过便利企业和公民办事、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提升治理能力,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这一显著的政策冲击为识别政府数字化转型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了理想的研究场景。在此背景下,关键问题浮现:数字政府建设是否影响微观层面的企业行为?如果是,涉及哪些机制?这些问题亟待学术界的关注。

尽管越来越多的文献探讨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行为的影响(Li et al., 2023; Chen, 2026),但仍存在重要空白。现有研究主要考察数字经济、数字金融和企业数字化转型,而对国家数字化转型如何影响企业层面创新决策的见解则较为有限。数字政府与官僚制重构的相关研究指出,数字平台可以减少行政负担、提高监管透明度并降低获取政策相关信息的成本。这些变化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因为创新活动通常需要与政府机构进行反复互动,包括监管审批、政策咨询、补贴申请、知识产权服务和获取公共信息等。

然而,更低的行政成本和信息成本并不自动转化为创新。企业仍需能够识别有价值的信息、解读政策信号,并将外部机会与内部技术项目相连接。吸收能力文献强调,企业识别和利用外部知识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前期知识基础(Cohen and Levinthal, 1990; Zahra and George, 2002)。同样,动态能力视角表明,企业重新配置资源以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存在差异(Teece et al., 1997)。基于这些洞见,我们认为数字政府降低了外部制度性摩擦,但企业将这些降低转化为创新的程度取决于其既有的研发能力。

因此,本文构建了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并利用一站式政务服务改革所代表的准自然实验,系统评估了数字政府举措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因果关系及其潜在机制。实证结果表明,数字政府的实施显著推动了企业创新,实施改革的地区各类专利申请量明显增加。此外,研究发现政府数字化对创新的影响取决于企业的研发基础:尽管具备成熟研发能力的企业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均有增加,但缺乏此类基础的企业仅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方面呈现边际增长。此外,溢出效应支持了这些发现:具备研发能力的企业不仅自身专利获得的引用次数更多,其子公司和合资企业所持专利的引用次数也增加了。

进一步分析表明,数字政府主要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缓解资本约束来促进企业创新。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提升了企业的研发效率,而资本成本的下降缓解了其融资约束。这表明政府数字化不仅缓解了制度性摩擦,还降低了金融摩擦。此外,长期效应表明,通过数字政府举措促进企业创新产生了可衡量的经济效益,提升了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并帮助其扩大市场份额。

本文做出以下贡献。(1)本研究使用上市企业的专利数据构建了精细化的分析框架,以评估数字政府如何影响企业创新质量。与以往依赖研发投入或投资规模等一维指标的研究所不同,我们追踪了发明专利(反映突破性创新)和实用新型专利(代表渐进式创新)的变化。通过进一步根据企业前期研发经验进行区分,我们揭示了政府数字化对创新行为的异质性效应。这些方法论上的进步为数字治理改革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见解和稳健的微观层面证据。(2)本研究探讨了政府数字化通过两种机制影响企业创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降低资本成本。第一种机制通过简化行政程序和增强政策透明度来提高研发效率;第二种机制通过降低资本成本来缓解融资约束。我们的发现拓展了Acemoglu等(2018)的见解,他们表明对现任企业当前运营征税会促使低生产率企业退出,并将资源重新配置给高类型企业用于研发,从而提高社会福利。相比之下,补贴现任企业的研发则无法实现此类收益,因为它往往鼓励低效率企业的存活和扩张。然而,我们的研究发现,考虑制度性摩擦可以显著塑造研发效率。具体而言,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提升了研发活动的效率并促进了创新。因此,通过整合金融摩擦和制度性摩擦,我们的框架为政府政策如何推动创新提供了更全面的解释。(3)基于这一机制分析,本研究进一步评估了数字政府建设的长期经济后果,特别是其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市场份额的影响。这些发现丰富了数字时代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文献,为优化数字治理系统提供了理论和实践见解,并为公私合作创新机制的设计提供了参考。这些发现对于促进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增长也具有政策意义。

最后,尽管我们的实证分析以中国为背景,但研究结论的意义超越了这一特定环境。我们所识别的两种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降低资本成本——并非中国独有。

制度摩擦(如监管复杂性和行政负担)以及金融摩擦(如信息不对称和抵押品约束)是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中创新面临的普遍障碍。因此,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只要这些摩擦存在,数字政府改革原则上都能提升企业创新。然而,效应的大小可能因官僚体系的碎片化程度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初始效率水平而有所不同。在行政负担更重、部门间协调机制更弱的新兴经济体中,简化政府服务带来的收益预计更大。而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由于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已相对精简,进一步数字化的直接效率收益可能较为有限。尽管如此,在这些情境下,数字政府仍可通过以下途径发挥重要的互补作用:改善企业获取政策信息的渠道、促进对监管信号的解读、以及推动组织间的知识扩散,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在简单降低行政成本之外进一步促进创新。此外,我们发现创新收益以企业既有的研发能力为条件,这一结论植根于吸收能力理论文献(Cohen & Levinthal, 1990; Zahra & George, 2002),且可能具有跨情境的普适性,因为它反映的是企业层面的能力约束,而非特定国家的制度特征。这一比较视角既彰显了我们结论的适用范围,也明确了其边界,我们期望它能促进不同国家间在数字治理改革方面的经验借鉴。

本文结构如下:第2节阐述理论分析,第3节介绍数据与方法,第4节讨论实证结果,第5节提供进一步分析,最后一节总结全文。

**理论分析**

在实践层面,数字政府改革通常通过一系列综合措施来实施,旨在简化行政流程、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其核心组成部分是对审批和服务流程的系统性再造,明确目标是降低程序复杂性、减少文件要求并缩短办理时间。这通常通过将此前碎片化的服务整合为统一的综合服务平台来实现。

**数据样本**

我们选取2007年至2020年的中国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样本起始年定为2007年,主要是因为财政部要求上市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会计准则。以该年为起点可以有效避免因新旧会计准则差异造成的数据偏差。样本结束于2020年,以确保专利数量等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实证结果**

为考察数字政府如何影响企业创新,我们分三步展开分析。首先,绘制企业创新的时间趋势图,以展示"一网通办"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其次,在控制固定效应和企业特征变量的前提下,采用多期双重差分(DID)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最后,通过稳健性检验评估结果的可信度。

**制度交易成本**

"一网通办"改革将碎片化的审批环节整合为"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模式,从而减少了企业往返不同部门的次数,缩短了等待时间。同时,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将办事指南和审批进度等信息进行数字化和可视化处理,使企业能够在线实时查询和跟踪办理状态。

**结论**

我们发现,数字政府改革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因果影响,这一结论基于以中国"一网通办"改革为准自然实验的实证分析。结果显示,试点地区企业的专利申请量显著增加,且该效应受到企业既有研发能力的强烈调节。具有研发活动基础的企业,其发明专利申请量(反映突破性创新)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均有所上升。

**参考文献**
Gan等(2023),Zhu等(2024),Baker等(2022),Bianchi等(2019)

**作者贡献声明**

申秋:调查研究、资金筹措、形式分析、数据整理。
丁子方:审稿与编辑、原稿撰写、调查研究、资金筹措、形式分析。
周尚尧:方法论、形式分析、概念设计。
杨熙悦:原稿撰写、资金筹措。

申秋|丁子方|周尚尧|杨熙悦
湖北大学商学院,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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