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灵活性与伦理监督:日本人类干细胞来源胚胎模型研究的监管框架

《Stem Cell Reports》:Balancing flexibility and ethical oversight: Japan’s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human stem cell-based embryo model research

【字体: 大 中 小 】 时间:2026年09月25日 来源:Stem Cell Reports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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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于2026年修订其国家政府指南,以规范基于人类干细胞来源胚胎模型(SCBEMs)的研究。基于当前SCBEMs与人类胚胎不同的观点,该框架采取了相对灵活的管理,同时禁止生殖用途,并允许随着科学进展的出现进行未来修订。

  
日本于2026年修订其国家政府指南,以规范基于人类干细胞来源胚胎模型(SCBEMs)的研究。基于当前SCBEMs与人类胚胎不同的观点,该框架采取了相对灵活的管理,同时禁止生殖用途,并允许随着科学进展的出现进行未来修订。
本文围绕日本2026年修订政府指南、将人类干细胞来源胚胎模型(SCBEMs)研究纳入监管的过程进行政策分析。SCBEMs是源于人类干细胞、在结构和功能上模拟人类胚胎部分特征的细胞模型,可用于研究植入前后发育、细胞谱系决定、形态发生、早期妊娠异常以及药物和环境因素评价。与受精胚胎相比,SCBEMs可规避部分伦理争议,但若未来出现与人类胚胎难以区分或具备个体发育潜能的模型,则需讨论其道德地位和监管方式。国际干细胞研究学会(ISSCR)于2021年修订指南,将胚胎模型分为“整合型”和“非整合型”,并禁止将两者移植入人类或动物子宫;2025年又进行针对性更新,采用“SCBEMs”统一术语,明确禁止体外发生(ectogenesis)并扩大专业监督范围。然而,各国明确通过法律或政府指南设立监管框架者有限,日本于2026年通过修订指南将SCBEMs研究纳入监管,本文阐述了该框架的伦理和历史背景及其未来演进方向。

研究人员首先回顾了日本人类胚胎研究的伦理基础。2001年在内阁府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下设立生物伦理学专家组(Panel),2004年发布《人类胚胎处理基本原则》。该报告将人类胚胎(包括克隆胚胎)定义为“人类生命的萌芽”,虽非“人”,但必须受到特别尊重以维护“人类尊严”。原则上禁止损伤胚胎或为研究目的创造胚胎,但若研究具有科学合理且社会正当的科学或医学效益,并经研究伦理委员会(REC)和政府审查,可允许例外。这一原则成为后续所有指南制定的基础。

本研究的核心方法为政策分析和伦理审议,不涉及实验样本。具体包括:由生物伦理学专家组进行多轮专家论证,设立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系统比较国际干细胞研究学会(ISSCR)指南、英国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委员会(Nuffield Council on Bioethics)报告等国际规范;梳理日本2000年《克隆技术规制法》及既有ES细胞、iPS细胞指南;最终通过文部科学省(MEXT)修订相关指南,将政策转化为国家规范。无样本队列来源。

**日本关于人类胚胎的观点及人类胚胎研究的伦理原则**:2001年设立的专家组于2004年发布《人类胚胎处理基本原则》,将人类胚胎定义为“人类生命的萌芽”,需特别尊重。原则上禁止损伤胚胎或为研究创造胚胎,但若研究具有科学合理且社会正当的效益,并经REC和政府审查,可允许例外。

**日本SCBEMs研究监管的过程和背景**:2023年4月专家组决定审议SCBEMs,2024年4月工作组(WG)提交报告,同年11月专家组发布《人类干细胞来源胚胎模型的处理(临时摘要)》。报告将人类胚胎模型定义为由人类胚胎干细胞(ES细胞)、人类诱导多能干细胞(iPS细胞)及除生殖细胞外的人类组织干细胞构建的类似人类胚胎的结构。专家组不采用ISSCR的“整合/非整合”分类,因界限模糊且模型多样。报告认为当前SCBEMs仅是细胞聚集体,不能出生为人类,无需按克隆胚胎同等监管;但考虑未来可能出现具有胚胎发育特性或与个体性相关特征的模型,因此设立“临时”监管框架。核心政策包括:禁止将SCBEMs移植入人类或动物子宫;所有研究须经REC审查并向政府通知,而非政府审查;使用现有非ES细胞库时可允许opt-out程序;不设统一培养期上限,而由研究方案设定最短必要培养期。

**审查系统**:日本采用两级审查系统:所有SCBEMs研究(包括使用市售细胞等通常豁免伦理审查的研究)均须由依据指南设立的REC审查,并向国家政府通知,但不需政府审查。禁止将SCBEMs植入人类或动物子宫。研究者应在研究方案中设定达到研究目标所必需的最短培养期,由REC审查其适当性。研究机构应公开研究结果,研究者应通过科普和教育提高公众理解。对于基于非ES干细胞的研究,指南不强制统一知情同意要求,在使用现有细胞库、难以获得同意或学术研究情形下可采用opt-out程序。

**已引入的SCBEMs研究法规**:文部科学省(MEXT)据此修订了《人类ES细胞利用指南》和《关于从人类iPS细胞或人类组织干细胞产生生殖细胞的研究指南》(后者更名为《关于从人类iPS细胞或人类组织干细胞产生生殖细胞或人类胚胎模型的研究指南》,简称iPS指南),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4月1日实施。指南将SCBEMs定义为“来源于分化的人类干细胞、表现出人类胚胎或类似人类胚胎的早期胚胎细胞团特征但不是人类胚胎的细胞群”,采取基于功能的判断标准,即评估SCBEMs是否获得与人类胚胎道德特征相关的功能。新增禁止活动和促进公众理解的条款。iPS指南刻意不设强制知情同意条款;ES细胞研究因捐赠者在建系时已同意广泛研究而无须新增条款。培养期被列为研究方案的强制申报项。两级审查系统得以落实,政府通过向REC派遣专家等方式加强审查能力。指南还允许在适当监督下将SCBEMs转移到海外机构进行国际协作研究,并规定研究者的报告义务,与ISSCR 2025年指南建议一致。

**结论**:日本建立了相对灵活的SCBEMs研究监管框架,其特别意义在于建立了通过“通知”程序让国家政府监测SCBEMs研究实施情况的体系。随着SCBEMs研究持续推进,新问题可能出现;监测研究趋势有助于识别需要讨论的伦理问题,并促进灵活的监管修订。日本的这一经验可作为快速发展的科技监管设计中“平衡灵活性与一致性”这一共同挑战的参考案例,尤其可供正在讨论SCBEMs研究监管问题的国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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