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rgy Research & Social Science》:Ecologies of participation across cultures: Cross-national comparisons of public engagements with energy and climat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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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比较了英国、挪威和德国在能源与气候变迁议题上的参与生态(ecologies of participation)。鉴于主流视角将公众参与视为高度特定且发生于与特定决策时刻相连的离散一次性过程中,此类视角存在局限,新的理论、研究与方法正应运而生,将参与视为多
本研究比较了英国、挪威和德国在能源与气候变迁议题上的参与生态(ecologies of participation)。鉴于主流视角将公众参与视为高度特定且发生于与特定决策时刻相连的离散一次性过程中,此类视角存在局限,新的理论、研究与方法正应运而生,将参与视为多元的、被建构的并在更广阔系统中相互关联。尽管这些新方法已在特定的地方、国家与制度情境中得到探索,研究人员仍开展了首批跨越文化的参与系统国际比较研究之一。研究人员应用参与生态框架与比较案例分析方法(comparative case analysis method),绘制了2015至2023年间英国、挪威和德国公众参与能源与气候变迁的稳定性与多样性图谱。分析显示,多元公众参与如何与各国不同的社会技术系统(sociotechnical systems)共同生产。研究人员经验性地识别出各国具有文化特异性的“参与方式”(participation-ways),即社会用以判定良好或可信参与形式的集体持有标准。这些标准在英国强调“公众”的代表性,在挪威强调正式政治过程与消费,在德国则强调通过被邀请的共识性“对话”实现利益群体代表。在这些闭合与主导参与形式周围,存在多样性、新兴及被排斥的公众参与,它们溢出制度框架,并在三国之内、之间及超越三国地形成跨地方参与循环。这些研究发现表明,提升对公众参与的理解与质量,取决于关注并回应这些参与系统与生态中的稳定性、多样性、相互关系与排斥现象。
论文解读:跨文化参与生态中的公众参与比较研究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公众参与被视为应对能源与气候变迁等公共问题、实现有效且公正的社会技术转型的关键。然而,既有参与实践与制度往往未能回应日益多元的公众参与形式、公共议题以及挑战的系统性本质。长期受到批评却持续存在的“缺陷模型”(deficit model)假设公众缺乏理解,常与传统客观价值无涉的科学观及代议制民主观共同生产,导致公众排斥或强调通过更好沟通与激励来获取公众接受、加速“转型”。同时,推动科学民主化与参与式民主的努力,部分源于对技术官僚治理局限的回应,却假设公众是被动脱离的,需要由制度邀请参与离散且通常一次性的、与个别决策相联系的参与过程。
在此背景下,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及更广泛实践领域正转向更具建构主义与系统性的参与视角。这类视角认为公众与参与并非离散且预先给定的,而是通过集体实践被建构、已存在且高度多元,包括并超越制度空间,涵盖公民主导、未被邀请、对抗性、抵制性、新兴性与日常性实践,并在更广阔系统中相互关联。科学论(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STS)中的关系性共同生产理论(relational co-productionist theory)与参与生态框架(ecologies of participation framework)推进了这一议程。尽管该框架最初在英国能源系统转型情境中发展,并已在挪威、荷兰、爱尔兰、新加坡等地得到应用,但尚未有研究将其用于多国跨文化比较。因此,本研究的开展旨在首次将参与生态框架拓展至国际比较层面,比较英国、挪威和德国的能源与气候变迁参与生态,并探究社会技术体制如何与参与生态相互塑造。
二、研究设计与方法
研究人员选取英国、挪威和德国三个欧洲代议制民主国家作为比较案例。这些国家均在国家净零战略与能源系统脱碳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发展了参与式民主形式,但在能源基础设施与治理体制上存在显著差异。研究覆盖2015至2023年,起始于巴黎协定签署时期,三国在此阶段相继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目标。
研究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国研究团队对关键政策文件进行文献分析,以理解三国能源系统及其脱碳相关的参与社会技术体制。各国语料库分别包含英国17份、挪威10份、德国16份政策文件,并通过定性分析编码公众、参与及低碳转型中对象的优势框架,以及物质基础设施、治理安排、政治文化与社会角色等体制特征。第二阶段,研究人员应用比较案例分析方法,结合学术数据库系统检索与网络搜索,以“如何”(72个同义词)、“谁”(24个同义词)和“什么”(40个同义词)三组检索词识别三国2015至2023年间公众参与能源与气候变迁的案例。各国团队使用英文及当地语言翻译进行检索,最终筛选出661个案例(英国283个、挪威119个、德国259个),并依据参与生态概念框架对每个案例的“谁、什么、如何”进行定性编码。各国研究团队通过系列在线协作研讨会共享并集体审查分析结果,确保编码者间信度并提炼比较洞见。样本队列来源包括学术文献、灰色文献与媒体报道中记录的公众参与实例。
三、主要研究结果
(一)英国:代表性主导的参与生态
英国能源系统历史上高度集中,以化石燃料和核电为主,治理上呈现国家—市场混合模式,围绕“能源三难困境”展开。政治文化偏好技术官僚知识与经验性技术专家,公民—国家关系以对公民社会的主动排斥为特征。英国的集体性“参与方式”以对“公众”的代表性为核心标准,强调通过与关键制度和可信参与专家的关系确立合法性。主导参与形式包括调查、焦点小组和访谈等引发“代表性”公众意见的方式(63个案例)、咨询或审议过程(39个案例)以及行为改变倡议(14个案例)。公众多被建构为聚合性的、人口统计意义上的代表,或被视为转型障碍、被动社区和需要改变行为的消费者。围绕主导形式,存在社区能源(39个案例)、行动主义(21个案例)、抗议(5个案例)等公民主导的多元参与,以及在线参与、艺术参与、创客空间和共同设计等新兴溢出形式,这些参与带来能源正义、能源民主等替代性问题框架。
(二)挪威:国家主导与消费主义参与生态
挪威能源系统最显著特征是电力几乎全部来自可再生水电,能源系统高度集中,嵌入协调市场经济,国家通过国有企业、监管机构与北欧电力市场保持重大控制。政治文化具有对政治决策的高度信任,决策权被委托给依赖国家支持知识生产的既定制度程序。公民—国家关系体现为积极包容国家的同化过程,替代性视角常被稀释并吸收进主导话语。挪威的“参与方式”重视通过正式国家主导政治程序和消费者身份进行公众参与。主导参与形式包括调查与民意诱发(52个案例)、法律规定的咨询与公开听证(8个案例)以及技术驱动试验(12个案例)和市场导向倡议。公众多被框架为理性经济消费者或技术终端用户,通过“自由选择”转向可持续能源替代方案。更为边缘的参与包括气候抗议运动(13个案例)和公民不服从,以及围绕萨米人权利、能源正义、生态生活(如Hurdal生态村)和法律诉讼(如Fosen Vind项目)等新兴参与。
(三)德国:利益群体代表与共识对话参与生态
德国能源系统历史上偏向集中式供应,但近年已日益多元化和去中心化,可再生能源由私人、能源合作社、农民和市政当局等新行动者大量拥有。治理上仍然国家主导,但行动者日益多元,嵌入联邦制与欧盟能源框架。共识导向和法团主义政治文化强化了专家主导。公民—国家关系符合对公民社会的被动排斥。德国的“参与方式”强调利益群体在被邀请的共识性“对话”中的代表性,同时关注聚合人口的呈现。主导参与形式包括引发公众意见的多种形式(147个案例)、依法规定的沟通与信息提供(10个案例)以及“对话”活动(10个案例),后者在德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氢能战略等关键倡议中显著出现。公众多被框架为聚合公众、特殊利益群体、利益相关者和受影响公众。较为边缘的参与包括近3000个注册能源社区(映射中16个案例)、日常行为与行为改变倡议(20个案例)、抗议与行动主义(19个案例),其中既有支持加速转型的抗议,也有反对风电、光伏和电网基础设施的抗议。新兴参与包括公民科学(2个案例)、生活实验室和共同设计过程(7个案例)、在线参与(15个案例)和艺术参与(2个案例),带来碳核算、数字化、公正转型等替代性议题。
四、讨论与结论
比较分析显示,尽管三国均为发展参与式民主的欧洲代议制民主国家,但其主导公众参与形式和合法性标准存在显著差异。英国的优势参与方式强调代表性,与集中式能源系统、国家—市场治理和技术官僚政策文化共生产;德国强调利益群体在受邀对话中的代表,与混合能源系统、联邦制和法团主义共识文化共生产;挪威则更受限于高度集中的低碳水电系统、协调市场经济和法律程序政治文化,偏好正式政治程序和消费者角色。这些社会技术体制和既定参与方式施加了随时间形成的稳定性、持久性和闭合,塑造了哪些参与形式被认可为合法或被排斥隐藏。
研究同时揭示,在每个国家的体制稳定性与主导参与方式周围,存在多元、新兴和溢出的公众参与。这些去中心化形式带来替代性问题框架,如英国的社会正义、能源贫困和可持续生活;德国的生活实验室、艺术和数字参与拓展了主导政策对象;挪威的生态生活、抗议和法律诉讼挑战了中心化技术解决方案。研究也警示不应将国家尺度具体化为参与系统的唯一分析单位,因为参与一致性空间在国家和国家之上和之下形成(如欧盟),且各国参与生态通过跨地方循环相互关联,例如意见调查和审议过程等技术在三国间流动,气候行动主义(如反抗灭绝、周五为未来)和社区能源愿景也在跨国传播。
本研究的核心发现是,所谓的“良好”或合法参与并非普适、预先给定或外部强加的,而是在情境化参与生态中既已事实性地建立。这引起对系统性不平等与排斥的关注,也意味着诉诸各国集体持有标准(如表1所示)的公众参与更可能获得权力并成为权威。参与的质量、表现和合法性是系统性的,通过多元交叉和相互关联的生态共同生产,不能仅还原为离散的一次性参与过程。研究呼吁社会技术体制、既有制度和系统行动者对主导参与方式的权力和闭合更具反思性,对主导制度框架之外的多元公众参与更具响应性和问责性。相关实践方向包括建立参与观测站(participation observatories)等新组织实体,以绘制多元公众参与、连接分布式参与生态并促进制度对社会的响应。
本研究首次将参与生态框架拓展至国际比较,通过英国、挪威和德国的能源气候公众参与案例,揭示了跨文化参与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相互关系与排斥现象,为理解公众参与的社会技术共同生产提供了系统性理论洞见,并为后续更广泛的地方、区域、全球尺度的比较研究开辟了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