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ervation Science and Practice》:To release or not to release? Understanding sawfish release behavior in a global south complex fishery
编辑推荐:
何种社会经济、文化、主观或制度因素可能促使处于社会边缘且经济受限的渔民自愿释放锯鳐(sawfish)这类高价值渔获?本研究考察了孟加拉国渔民对极危(Critically Endangered,CR)锯鳐活体放生的态度(能力、意愿与挑战)。研究结果显示,善意与文
何种社会经济、文化、主观或制度因素可能促使处于社会边缘且经济受限的渔民自愿释放锯鳐(sawfish)这类高价值渔获?本研究考察了孟加拉国渔民对极危(Critically Endangered,CR)锯鳐活体放生的态度(能力、意愿与挑战)。研究结果显示,善意与文化信仰虽可促进活体放生,但最常被提及的挑战包括经济损失、受伤恐惧及非故意渔具缠结等。研究发现,渔民意愿(85%–88%)与实际活体放生行为(22%–51%)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表明意图未转化为行动(即意图-行动差距,intention-action gap)。预测模型(准确率78%)识别出动机类型、法律意识和感知障碍是影响放生行为的因素。放生锯鳐的决定内嵌于一个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social-ecological system,SES)之中,该系统由技术、经济、制度、文化与道德力量交织而成,这些力量制约或促进了渔民遵守保护行为的能力与意愿,表明亟需从现行惩罚性、重执法的路径转向混合方法、社区主导、基于信任与激励且植根于文化背景的策略,从而在有时限的项目周期之外实现具有长期传承意义的保护成果。
锯鳐(sawfish)作为全球最濒危的海洋物种之一,其种群衰退主要源于兼捕和非法贸易。孟加拉国虽已立法保护全部三种锯鳐,但法律执行不足、渔民保护意识薄弱。以往研究多聚焦锯鳐的分布与生态特征,却鲜少探讨渔业社区自身的保护行为及其社会驱动力。为弥补这一空白,研究人员在孟加拉国三个沿海区域(西南、中岸、东南)开展行为学评估,旨在揭示影响渔民活体放生锯鳐的多维因素,为全球南方类似渔业环境下的保护干预设计提供实证依据。
研究人员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对三大沿海区域共318名渔民开展半结构化访谈(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同期组织21场专题小组讨论(focus group discussions,FGDs),以捕捉个体经验与社区集体规范。数据分析采用描述统计、卡方检验(chi-square test)及决策树(decision tree)监督学习模型。决策树以Gini不纯度作为分裂准则,经参数调优后在测试集上达到78%的总体准确率;定性资料运用主题分析法进行编码归纳,并借鉴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与风险感知理论解释行为机制。
3.1 渔民对锯鳐保护的感知与态度
研究发现73.9%的受访渔民从未活体放生过任何物种;尽管85.2%的渔民表示愿意参与锯鳐保护行动,但大多数人不了解国家法律(83%)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保护地位(87.5%)。经济损失是阻碍放生的最主要障碍,此外还包括船员冲突、技术缺乏及受伤恐惧。
3.2 活体放生行为的区域差异
西南区域报告活体放生率最高(50.8%),中岸(22.0%)与东南(18.7%)远低于此,区域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显著性(χ2=23.88,p<0.0001)。在缓解策略方面,补偿是最普遍的诉求,但各区域优先顺序不同,反映了地方社会经济结构的差异。
3.3 活体放生行为的关联因素
放生行为与放生理有及不放生理有显著相关(χ2=26.11,p=0.0005;χ2=29.88,p=0.0005);渔民偏好的激励类型与放生行为亦显著相关(χ2=39.46,p=0.0058)。教育水平、保护意愿、法律意识和船只类型与放生行为无显著关联,说明单纯提升意识可能不足以改变行为。
3.4 动机映射与行动潜力
基于访谈和研讨会数据的动机映射揭示了六个核心动机域:工具性、合法性、制度性、规范性、结构性与生计性。放生决定并非单纯由经济理性主导,还受道德价值观、宗教信仰、社区声望、权力等级和债务依赖等结构性力量共同塑造;经济和操作风险往往压制正面的保护倾向。
3.5 预测建模与区域洞察
决策树模型预测渔民放生行为的准确率达78%,“放生理有”(阈值≤5.5)、“法律意识”(≤0.5)和“放生障碍”(≤11.5)被识别为核心预测变量。在法律意识薄弱的群体中,非放生比例高达77%;而障碍少且动机得分高的小群体(n=17)表现出一致放生倾向,显示集中干预可能产生显著效果。
讨论部分指出,渔民放生锯鳐的决定是一种动态权衡,意图与行为之间的差距可通过TPB中的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来解释。金融风险、身体安全和船主权威等即时威胁盖过了理论上的生态收益,而道德与宗教价值观、正面社会评价可部分抵消经济压力。当前惩罚性执法框架未能嵌入本地法律意识,CITES在渔民日常生活中仍是遥不可及的国际工具。仅靠提高法律认知无法缩小行为差距,需转向以信任、激励和社区领导为基础的综合干预策略,包括安全放生培训、渔具改良、补偿机制和跨代际奖学金等面向长远生计的措施。区域差异进一步表明,干预设计须因地制宜,与当地社会文化结构和经济脆弱性精准对接。
研究结论表明,锯鳐的保护合规性嵌入在一个由技术、经济、制度、文化和道德力量交织的复杂社会-生态系统中,单纯的经济理性或法律惩罚无法解释渔民行为。尽管经济损失仍是不放生的主导因素,但善意、宗教信仰和社区尊重也可驱动放生行为;权力等级和债务制度则限制了渔民的自主决策空间。各国治理应加强地方合法性与机构信任,通过共同设计的创新降低技术风险,并赋能渔民主导的资源管理,以实现超越项目期限的长期锯鳐恢复。本研究首次提供了孟加拉国沿海渔业中锯鳐活体放生行为驱动因素的行为学评估,许多锯鳐被捕时仍存活,推广活体放生具有巨大潜力,但需发展适合小型渔业(small-scale fisheries,SSFs)情境的本地化方法;若无紧追且基于激励的社区中心干预,孟加拉国将可能加剧该物种的全球衰退,同时该区域也为实施有利于锯鳐生存和社区赋权的保护方案提供了难得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