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Actions, routines, and the common pool of opportunities: Defining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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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定义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IE)的概念。首先,研究人员利用可供性(affordance)和物理-行为单元(physical-behavioural units)的概念,界定一个更广泛的领域,称为行动环境(act
本文旨在定义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IE)的概念。首先,研究人员利用可供性(affordance)和物理-行为单元(physical-behavioural units)的概念,界定一个更广泛的领域,称为行动环境(action environment, AE)。其次,本文将行动环境区分为两个子域:实现域(domain of realization),由常规化的物理-行为单元以及更大的行动场景构成;机会域(domain of opportunity),由可能的、尚未尝试的场景构成,因而免于任何常规。第三,本文讨论两者之间的关键经济差异:实现被赋予排他性产权,而机会构成一种公地(commons)。这为行动环境的制度化以及由此而来的制度环境确立了特定条件。本文将阐述这种制度化如何运作及其目标。
本文的研究背景是:标准经济理论曾将企业视为“点”或“黑箱”,交易成本经济学与认知经济学分别打开了企业黑箱和个体黑箱。但研究人员提出,还有一个未被充分审视的“黑箱”,即行动者所处的环境,尤其是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IE)。文献中“制度环境”或“商业环境”使用广泛,但“环境”一词在“制度环境”中缺乏严肃概念化,往往将焦点转向规则、规范、治理等,并假定其含义自明。Thompson 将组织视为开放系统,环境由影响绩效的实体构成,但选择性只是更基本智能体-环境动态的结果。因此,本文旨在界定制度环境概念。
研究人员开展的是概念性/理论性研究,而非实证研究。首先,利用可供性(affordance)和物理-行为单元(physical-behavioural units, PBUs)界定更广泛的行动环境(action environment, AE)。可供性指环境向具有特定能力的行动者提供的行为可能性;PBUs 是由具体对象与其中发生的行为模式组成的最小分析单元,并可组成更大行动场景。行动环境由基础(对象、事件、过程、基础设施、技术和知识载体)与在该基础上可能的 PBUs 组成。其次,借助创业理论以及 Frank Knight 对风险与不确定性的经典区分,区分实现域(domain of realization)和机会域(domain of opportunity)。实现域由常规化 PBUs 及更大行动场景组成,包括已尝试且可常规执行者,以及未尝试但可依规则、模式、指令常规化者,其失败概率可计算、成本较低。机会域由可能的、尚未尝试且非常规化的 PBUs 组成,其成功或失败概率不可计算,仅能估计。根本不确定性(fundamental/Knightian uncertainty)则无任何可识别 PBUs。第三,讨论两者关键经济差异:实现被赋予排他性产权,机会构成公地(commons)。由此,研究人员提出制度环境定义:集体行动环境可分解为 PBUs,包括集体实现域和机会域;在实现域,正式与非正式规则及执行机制创造竞争、常规和排他权,大体镜像基础产权;其中一部分规则、常规和执行机制致力于问题-解决方案规格化,约束超越现有实现的能力,且不必镜像基础产权。意义在于为制度经济学提供更精细的概念框架,并可用于评估政策是否尊重机会作为公地的特殊性。
方法上,该研究为概念分析与理论综合,无实验试剂、培养、质粒构建或样本队列。主要关键方法包括:借用 Gibson 的可供性、Varela 等的生成认知/制定、Barker 与 Barry Smith 的物理-行为单元、Knight 的风险/不确定性、Kirzner 的机会发现、Nickerson 与 Zenger 的知识型企业理论、Ostrom 的公共池塘资源(common-pool resource, CPR)、Sen 的可行能力(capabilities),以及 Alchian、Buchanan、Mokyr、Vernon Smith、Kauffman 等的相关论证。
在“三个‘黑箱’(the three ‘black boxes’)”中,研究人员指出企业、个体已被打开,但行动者所处环境仍是待打开的黑箱。在“打开我们所在黑箱的现状(State of the art: opening of the black box we’re in)”中,制度被认为重要,但环境概念多未定义,新制度理论偏重规则执行,开放系统视角仅强调与系统相关的实体。在“行动环境(Action environment)”中,研究人员将环境视为相对于物种/行动者,由可供性和 PBUs 构成,并提出定义(1):行动环境=基础+可能 PBUs。在“识别机会与处理不确定性(Recognizing opportunities and dealing with uncertainty)”中,创业机会存在客观发现还是内生创造的争论;Knight 区分风险与不确定性,概率分为先验、统计/经验、估计;根本不确定性不构成任何 PBU。在“实现与机会(Realizations and opportunities)”中,提出定义(2)实现、(3)机会、(4)根本不确定性、(5)行动环境,并用认知光锥隐喻说明从结构化实现到非常规机会再到不确定性的谱系。在“重新引入制度的路径(The pathway to reintroducing institutions)”中,研究人员从个体转向集体,指出常规、规则、指令本质上是集体的,集体实现域包含社会可供性和市场可供性;制度既提供稳定又激励探索。在“实现与产权(Realizations and property)”中,实现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制度决定谁能实现什么,类似 Sen 的可行能力;制度也促进创业/增长文化,并涉及“制度企业家”。在“机会的非排他性(Non-exclusivity of opportunities)”中,即使基础有排他产权,机会本身难以被排除;例如邻居仍可认识到汽车或 UAV 的可供性。在“问题-解决方案规格化与机会竞争(Problem-solution specification and rivalry over opportunities)”中,机会发现被理解为问题与解决方案的匹配;规格化属于实现域因而排他;识别机会的人数越多,该机会质量越低,故机会是竞争但非排他的公共池塘资源。在“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中,机会不能直接制度化,但需间接框架约束问题-解决方案规格化能力,并提出定义(6);制度环境与能力之间存在反馈循环(t 与 t?1)。
讨论部分总结:研究人员认为,若无机会的间接制度化,机会识别与后续创新难以成为有组织的集体努力并产生稳定趋势。制度应尊重机会作为公地的特殊性;歧视性等“坏”制度试图通过排除某些群体的问题-解决方案规格化能力来间接私有化机会。历史例子是 Republic of Letters:思想自由流动、无严格进入条件,但声誉和原创性存在竞争,因而既尊重机会公地又回应对其竞争性。意外发现(serendipity)不能被完全控制,但制度化可组织机会追求。与 adjacent possible、Vernon Smith 的建构理性/生态理性、Rumsfeld 的 known/unknown 区分相比,本文强调机会域是“可知的未知”(knowable unknowns),而非已知未知。
结论翻译:本文处理了制度经济学中持续存在的概念缺口:作为“制度环境”概念组成部分的“环境”未得到充分发展。谈论后者需要更认真地考察行动者如何与其有形环境互动。这些互动取决于环境如何向行动者呈现,并考虑其认知等能力。研究人员使用物理-行为单元概念来概念化这种互动。其中一些单元,以及行动者与环境互动的某些方式,被规则、期望和预测在制度上框定,称为实现。其他则称为机会。从经济角度看,两组单元是不同域:实现受私有产权分配约束,机会构成一种公地。因此,制度环境是制度履行两个互补功能的环境:在实现中分配权利,并间接调节问题-解决方案规格化能力。研究人员的贡献是集体努力中的一小步但新颖的一步,旨在更好理解制度能够履行其约束和赋能人类行为一般及经济活动关键功能的场所或域。